成都嘉德信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
搜索标王
򈊡򈊣򈊦򈊦򈊦򈊡򈊠򈊣򈊤򈊠򈊧

公司产品

Company Product
  • 蒲江卫生许可证办理机构

    来源:成都嘉德信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19 00:44:28 [举报]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
    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标签:成都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双流正规卫生许可证办理 工商代理,简阳市正规卫生许可证办理 在哪里,都江堰卫生许可证办理 需要多少钱

公司信息

  • 成都嘉德信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手机 已认证
    个人已认证
    企业已认证
    微信已认证
    天眼查已核实
  • 1天
  • 嘉德信财税
  • 私营独资企业
  • 2015-03-09
  • 代理记账,公司注册,注销变更,建筑
  • 四川 成都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六路

联系方式

罗小姐

򈊡򈊣򈊦򈊦򈊦򈊡򈊠򈊣򈊤򈊠򈊧

򈊠򈊢򈊨-򈊨򈊣򈊦򈊥򈊩򈊡򈊧򈊩

693344205

关于我们
企业介绍
供应产品
联系我们
名称:成都嘉德信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8-83659179
手机:򈊡򈊣򈊦򈊦򈊦򈊡򈊠򈊣򈊤򈊠򈊧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六路
主营产品
代理记账,公司注册,注销变更,建筑资质

点击获取商铺二维码

管理商铺

展开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