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嘉德信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
搜索标王
򈊡򈊣򈊦򈊦򈊦򈊡򈊠򈊣򈊤򈊠򈊧

公司产品

Company Product
  • 简阳市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所需时间

    来源:成都嘉德信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04 02:09:22 [举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第八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十条 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根据优化市场环境,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同步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一并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依法开展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审核把关;

    标签:食品经营许可备案,龙泉驿区卫生许可证办理 流程及费用,正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费用

公司信息

  • 成都嘉德信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手机 已认证
    个人已认证
    企业已认证
    微信已认证
    天眼查已核实
  • 1天
  • 嘉德信财税
  • 私营独资企业
  • 2015-03-09
  • 代理记账,公司注册,注销变更,建筑
  • 四川 成都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六路

联系方式

罗小姐

򈊡򈊣򈊦򈊦򈊦򈊡򈊠򈊣򈊤򈊠򈊧

򈊠򈊢򈊨-򈊨򈊣򈊦򈊥򈊩򈊡򈊧򈊩

693344205

关于我们
企业介绍
供应产品
联系我们
名称:成都嘉德信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8-83659179
手机:򈊡򈊣򈊦򈊦򈊦򈊡򈊠򈊣򈊤򈊠򈊧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六路
主营产品
代理记账,公司注册,注销变更,建筑资质

点击获取商铺二维码

管理商铺

展开 收缩